校园建设中心_中国人民大学综合服务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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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
校园建设中心工作职责

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建设中心(校内简称“校园建设中心”) 作为学校二级单位,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,依据学校多校区协同发展整体定位,负责统筹管理校园修缮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及修缮工程管理、日常保障维修等有关工作。

校园建设中心下设办公室、计划预算项目部、工程管理项目一部、工程管理项目二部、日常维修项目部。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,校园建设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修缮工程管理规定履行职责,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报校园修缮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和年度修缮计划,开展工程前期手续报批工作。

二、负责修缮工程管理工作;负责室内外土建、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、市政等相关工程日常保障性维修;负责校园美化及绿化养护工作。

三、配合发展规划处完成房屋修缮、基础设施类工程专项资金申请工作。

四、配合采招部门按照学校规定开展相关工程的采购招标工作。

五、负责修缮工程的设计、监理、施工、造价咨询等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作。

六、根据相关程序规定,组织开展工程施工管理,协调督促设计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落实现场开工条件、技术交底及施工审查工作。

七、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、质量、功能、造价、进度和现场环境各环节的监督、管理和协调工作;办理施工过程中阶段验收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。

八、编制建设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,严格按照学校修缮工程财务管理办法拨付工程款。

九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,办理工程结算、档案移交和存档工作,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;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评价。

十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